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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我的Facebook的時候

看到吳若權老師寫的【當我失去愛你的權利,想念才會如此用力】

網址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ericwu567/posts/310458997105374

找了各自安好的MV來看,看完之後,感觸良多

文章寫著:餘生,我們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曾經一起漂流於感情的江河,分開後浪跡天涯,得到不同的歸宿之後,各自安好,是彼此最深的祝福。

即使,常在心底想著對方,卻不見得會連絡。

即使重逢,也形同陌路。

只要你知道我想你,就夠了?

或你不知道,也沒關係;反正,只要我想你,這就夠了。

 

思索著這些文字

下個月,我就要41歲了

這一生愛過的女人,累積11位,每一位都有各自的特色

單純用外型評論,我認為都有中間以上的水準

確認愛上以後,都是當時候的我

內心裡唯一的100分

 

我並不容易愛上人

從19歲的1號到40歲的11號

總共22年的時間,也就只有11人

有的時間長,有的時間短,各自擁有獨特的風華故事

裡面時間最長的,應該就是我的初戀女友了

和她有關的故事,真的是太多了

初戀就挑戰跨國遠距離戀愛,還想娶她來台灣

可惜我當時的工作條件並不好,被她分手之後

所有愛情的可能都已幻滅,不復存在

雖然我還是第六次飛去香港,試圖做最後的努力

她雖然見了我,但天候不佳,安排好的行程都沒有辦法進行

最終在地鐵站告別,成了最後一幕

最後,約定當朋友,愛情的可能,完全結束

從那天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

我是極念舊的人,尤其又是自己認定的此生摯愛

是全力以赴的愛,是用盡全力的愛

在社交軟體多次宣布要忘記她

我想也沒有真的這麼做

FB、IG、line、WhatsApp都還在互動名單裡

我想只能在時間的河裡,伴隨記憶的模糊逐漸遺忘

直到此生結束,記憶灰飛煙滅的那一天

餘生,我們各自安好,互相祝福

 

必須

尋找我第二任的此生摯愛

靈魂伴侶不會只有一位的

重點在於先遇到了誰

第一任沒有守住

只好找第二任了

但應該還要很久才會出現

或者確認

必須強化自己才行

她真的登場的時候

我才能把握住她

到時我必定會寫文章的

尋覓摯愛的故事

持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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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