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在處理車禍的事情
調解委員會已經申請兩個月了
沒有下文
只好親自出擊
因為快半年了
會來不及
遇到很親切的調解委員
排了29號進行調解
知道對方的保險公司
還透過關係打電話問對方的保險情況
只有強制險
建議我直接提告
不然會錯過求償時機
下午去找承辦的員警
他忘了我有申辦車禍調解
所以
如果你有發生車禍需要調解
請持續打電話追蹤進度
真的非常重要
所以用紅字
不然半年超過
只能打民事訴訟
期限是兩年
但更麻煩
得知
對方錄口供時
說是我撞他的
他沒事我住加護病房...
警察套他話
才承認是超車時撞到我
我一直笑
覺得事過境遷
反正我極速恢復
雖然差點就領死亡證書了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的照片
地上滿滿都是我的血
安全帽掉在旁邊
其實很嚇人
我想
還是讓公正的第三方來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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